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湖泊规划控制范围内已有的不符合湖泊保护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不得改建和扩建;严重影响湖泊保护的,由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征收;属违法建设的,依法予以拆除。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