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日常监管。

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引导公民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保护大气环境。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