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监督管理,支持秸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的综合利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