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或者下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在工作中有违法或者失职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