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逐步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