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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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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第十一条

有效

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会计制度未设置的会计科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置和使用,但不得影响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的汇总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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