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废止

水资源紧缺地区应当对耗水量高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海岛等水资源短缺的地区,鼓励对雨水和微咸水的收集、开发、利用和对海水的利用、淡化。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