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章 森林经营管理第二十五条已废止采伐森林实行限额管理。全省五年期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