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章 森林资源保护第十五条已废止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和检疫工作。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进出省境的,应当按规定接受检疫。发生大面积或者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灭治。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