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第四章 沙化土地治理与利用第三十二条有效对在相对集中连片的沙化土地上营造的用材林达到一定规模的,实行限额采伐和木材生产计划单列,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管理部门批准后,自主经营、自主采伐、备案管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