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油气勘探开发以及矿产资源开采的,应当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地下水水位下降、地表塌陷和植被退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应当对开发和开采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地表植被恢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