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在不适合人居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沙化土地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生态移民,进行治理或者封禁保护。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