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辖区内清除冰雪工作,负责制定清除冰雪工作实施方案和灾害性降雪应急预案。

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的清除冰雪经费应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