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已废止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其范围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二)既有建筑,是指本条例实施之前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物。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