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建设与改造第三十二条已废止新建公共建筑和经过节能改造的既有公共建筑,采用集中供冷方式的,应当安设分户用冷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按照分户实际用冷量收费。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