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建设与改造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以公共建筑改造为重点,实行强制性改造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