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因海域环境污染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造成污染的责任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就赔偿纠纷,可以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