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防治海域污染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