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以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统筹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