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厂周围限制区安全保障与环境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核电厂应当定期对固体废物和气体、液体放射性排放物进行监测。排放物监测的内容包括排放总量、排放物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及主要放射性核素浓度的分析等。监测报告在报广东省有关部门的同时,应当抄报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