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经县级以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者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没有达到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考核标准的地方、部门或者单位,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建议有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