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水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