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渡船载运超重、超长、超高、超宽的物品,应当在装船前二十四小时报海事管理机构核定拟渡运的线路、时间,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渡运安全。渡船载运危险货物的,应当持有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职责和奖惩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