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乘客应严格遵守渡运安全规定,自觉维护渡运秩序,服从渡口管理人员和渡工的指挥。

严禁抢渡和强迫渡工违章渡运。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