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胶州湾保护范围内的岸线应当保持开放,除依法批准的港口、码头、船舶修造及军事等用途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圈占,不得限制他人正常通行。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