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胶州湾保护范围内的海岸线、建设用地等资源进行战略储备,严格控制开发时序,确保土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