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九条已废止市和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