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促进本市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