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八章 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第七十条已修改在高考、中考、市级以上庆典或者运动会等特殊时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对噪声排放的时间和区域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