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风景区保护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