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十五条已废止风景区内的建设应当严格遵守风景区规划。风景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设施,应当依法限期改正或者拆除。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