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十三条已废止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侵占、出让或者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和风景区土地。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