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的管理,建立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培训和考核制度。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