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范学前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