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三章 预防第二十条有效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应当有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方案后,应当将采伐方案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实施。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