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立的环境保护派出机构,依法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