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公园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一)依法实施公园的规划建设,加强财产管理,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提高园林艺术水平,创造优美环境;(二)实行优质服务,维护公园秩序,保障游客安全;(三)开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科学普及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四)受市或者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处理游客违反本条例行为。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