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第三章 防汛抗旱准备第十七条有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当包括预案的执行机构、相关部门的职责、预警、洪涝干旱等级划分以及不同等级条件下的应急措施、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