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有效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防御和减轻洪涝干旱灾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