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已修改对拒绝、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