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向林农收取费用的,责令如数退还林农,并对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