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向林农收取费用的,责令如数退还林农,并对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