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盗伐林木的规定处罚:(一)擅自采伐他人所有林木的;(二)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他人所有林木的。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