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地震监测设施受到破坏时,县级以上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复。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