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处罚的,依法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