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并实施定期巡查制度。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