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城市绿化工程竣工后,从事城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应当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责任人办理移交手续。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