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内完成。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