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章 畜禽屠宰厂的设立第十条有效畜禽屠宰厂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