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二章 学校安全职责第十九条有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