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承担地下管线工程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